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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小说 > 开局诛十族,朱棣求我当国师 > 第三百二十章 拔刀

第三百二十章 拔刀

第三百二十章 拔刀 (第1/2页)

李六七彼时方才晓得,二哥恐怕是一开始就知道樊家少爷在青楼酒后失手杀了镇上富户子弟,需要人顶罪这件事。
  
  否则,如何拉着自己去樊地主家里借米?地主家的米,又哪是这么好借的?
  
  方才樊地主问自己两人谁跟着进去,自己吃了肉汤,血气上了头,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此时却是陷了囹圄。
  
  可李六七心里却没有怪二哥,更没有后悔.旱灾复洪灾,灾年到了这个地步,一口饭都要易子鬻妻了,便是亲兄弟,有些自己的心思也是理所当然之事。
  
  但为了家人,如果让他再选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他已经做好了顶罪的准备。
  
  然而令李六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到了县里,自己的罪名,却不仅仅是失手杀人了!
  
  而是青萍泊里聚众举事的乱民首领,择日就要从速正法!
  
  按《大明律》规定,各地的死刑犯都是要送到皇帝那里勾批,然后秋斩的。
  
  除非是景清、梅殷这种从速从快处理的,皇帝直接下特旨给咔嚓了,不等秋斩。
  
  所以,一开始李六七想的是要么判个流放,自己也认了,如果是死刑,再想办法在押送路上逃走死刑犯一般会押送到武进城,不会放在县城里。
  
  可永乐帝命令各地官府先努力自行平息民乱的旨意一下,马上就被本地和尚念了歪经。
  
  本意是能自己处理的自己处理,处理不了的,朝廷再动用军队。
  
  这是很正常的对策,总不能几十个人的民乱,也得坐等着军队到吧?这个交通条件下,如果都得等着军队处理,只会让局势愈发败坏。
  
  地方官府倒是没有推诿,几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从速从重处理。
  
  但处理的却不完全是民乱,而是借着民乱的由头,开始了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没仇没怨的,也要把处理不了的漏洞、黑锅、亏空,一并推到民乱上面去。
  
  至于有没有民乱,说你有你就有,找几个“乱匪头目”处理掉就好了。
  
  于是,李六七自然翻供,被严刑拷打后还是不肯屈服.真认了,怕是不几日就要被弄死,还会连累家人。
  
  至于所谓青萍泊里的乱民,便是出现在村里的那些纹虎画豹的人了,这些人虽然看着像青皮无赖,倒也不是完全不事产业,而是在太平时节,依靠着捕鱼贩虾做主业,帮人摆渡做辅业。
  
  眼下这个时节,他们也并没有作乱,可惜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县里有几位大士绅看上青萍泊这块地了,打算清理后一半当做鱼塘,一半当做水田。
  
  所以,他们也成了“乱民”,而生活轨迹跟他们看起来没有任何交集的李六七则成了“乱民首领”。
  
  但无论是樊地主还是黄县令不知道的是,李六七被打死都要翻供,却是因为,青萍泊那伙子青皮无赖的首领“一只虎”,还真是他的旧识,少年时习武的同门师侄,是他大师兄的徒弟,跟他一起学武,只不过按辈分,他成了师叔。
  
  李六七为了家人,也是为了师侄,被活活打死在了县里,是尸体摁的手印。
  
  临死前,他的妻子刘婶前去探望他,得到了这一切的信息。
  
  然而,李家也并没有逃脱家破人亡的命运。
  
  老二拿着米回来后,听说了最疼爱的小儿子成了顶罪之人,陈氏当即便昏死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李家老头则是没等到那一大袋米回来,就在床上咽了气。
  
  至于李家的大哥是怎么死的,妇人刘婶讳莫如深,这个时间点在李家爹娘去世和刘婶前往县城之间。
  
  只说自己听村民说老二裹着草席下葬了父母、大哥,随后见自己外出,便带着米,和大嫂、侄子,趁着夜色一道逃亡外乡了。
  
  以至于刘婶从县城里探望李六七回来,便见到原本的九口之家,只剩下了自己和孤零零地待在家里的儿子。
  
  对此,刘婶并没有抱怨什么,她本就是带着儿子改嫁到李家的,人家既然接受了自己的儿子,一开始,恐怕就没把她们娘俩当自家人,只是为老光棍李六七娶个媳妇。
  
  所以逃亡的时候把她俩落下,也只能认命。
  
  ——————
  
  “那这又是怎么回事?”
  
  姜星火听完刘婶不算絮叨的叙述,指了指远处的粥棚,又指了指村北头的喊杀声。
  
  “这是我们当地的习俗,断头粥,这粥我和娃就是饿死也吃不得,他们抢了村里富户的粮食熬粥,这是要造反的。”刘婶看着粥棚畏惧地说道。
  
  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他们可能真的宁肯饿死,都不敢或者没有能力去造反。
  
  “至于村那头怎么回事,我也不晓得。”
  
  姜星火点了点头,虽然这是刘婶的一面之词,不过事情的原委,大约已经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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